“业绩未达标”就能随意解雇员工?没那么容易……

新闻探索 2025-09-15 00:28:38 116

不久前,业绩员工为了感谢法律援助律师的未达出手帮助,广州市民陈女士将一面写有“维权路上倾全力,随意全身远害网法律面前显真情”的解雇锦旗送到了荔湾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,并亲手将它送到法律援助律师陈利新手中。没那

事情从2025年3月说起,陈女士满怀憧憬入职广州某教育公司,业绩员工试用期6个月。未达陈女士原以为这将是随意一个能力展示的舞台,未曾想却成了职业道路上的解雇一道险峰。2025年6月,没那公司单方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,容易理由仅是业绩员工“试用期工作未达要求”,未提出明确的未达辞退理由,也没有书面辞退证明,随意全身远害网且事后拖欠劳动工资未发,也拒绝任何的补偿沟通,让陈女士的职业生涯骤然陷入困境。

面对突如其来的解雇,陈女士没有选择沉默。她先是来到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,决心为自己讨回公道。然而,法律程序的复杂与专业壁垒令她倍感压力。经过劳动仲裁委的工作人员指引,陈女士来到了荔湾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。

荔湾区法律援助机构在了解其经济状况和案情后,确认陈女士符合法律援助条件,当天为其指派了经验丰富的陈利新律师。陈律师第一时间介入,认真听取陈女士的陈述,仔细查阅其提供的入职材料、工作记录、绩效考核通知以及那份至关重要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。经过反复沟通以及仔细核对案卷材料,陈律师明确指出,公司仅以笼统的“业绩未达标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却未能充分证明劳动者具体的工作不合格事项,也没有给劳动者提供新的工作岗位或者培训,其行为已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关于试用期解除的严格规定。

在随后到来的仲裁开庭日,陈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充分的证据准备,清晰阐述了案件焦点: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依法解除劳动合同,但这绝非随意之举。律师的据理力争,不仅为仲裁庭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思路,更让公司意识到自身行为的法律风险。最终,在仲裁庭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为陈女士争取到了应有的合法权益和经济补偿。

陈律师表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明确规定,需证明劳动者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,且录用条件本身必须具体、合理、合法,并经过有效告知。陈律师借此提醒广大劳动者,入职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。

入职初:拿到书面录用条件 -逐条看清-质疑模糊/不合理/非法条款 -务必签字确 -自留副本。

试用期中:了解考核标准 -主动沟通 -留存工作成果和评价证据。

解除发生时: 索要书面解除通知并看清具体理由 -核对理由是否匹配已知录用条件 -质疑证据不足 -不签不利文件 -保留所有证据。

文|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穗司宣
图|广州市司法局提供

本文地址:http://wanning.sh-baobao.com/html/718c4699235.html
版权声明
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
全站热门

高质量发展调研行丨小猪上楼 变废为“宝” 智能养殖助力农业高效发展

司法部:今年上半年全国行政检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0%以上

快递柜强制收费违法规 未经同意就入柜更不该

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新规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

习近平:未来属于青年,希望寄予青年

友情链接